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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范围


刑事法律服务业务范围
一、刑事诉讼被害人代理业务
适用范围: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,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,可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。
1、阅卷权限:经人民检察院许可,诉讼代理人可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本案诉讼文书及技术性鉴定材料。
2、证据调取:代理律师有权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调查、收集本案相关案件材料。
3、意见提交: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,可依法向人民检察院提交本案代理、辩护意见。
4、不起诉救济: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,被害人不服的,代理律师可在被害人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七日内,代为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;申诉被驳回后,可代理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也可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5、权利救济申诉控告:诉讼代理人若认为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、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,有权向同级或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、控告。
6、刑事和解:代为被害人开展刑事和解协商、对接工作,促成合法合规的和解结果。
7、庭审代理:作为诉讼代理人出席法庭审理,当庭发表专业代理意见,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。

二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业务
适用范围: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,可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。
1、阅卷权限:经人民检察院许可,诉讼代理人可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本案诉讼文书及技术性鉴定材料。
2、权利救济申诉控告:诉讼代理人发现公、检、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,可向同级或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、控告。
3、代为调解:代理当事人参与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,沟通协商赔偿方案,化解民事纠纷。
4、庭审代理:出席法庭审理,参与民事部分庭审活动,发表代理意见,保障当事人民事合法权益。

三、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法律服务
本阶段服务针对犯罪嫌疑人,全程在案件侦查期间开展,核心保障嫌疑人侦查阶段合法诉讼权益。
1、案情对接:律师接受委托后,及时与侦查机关对接,核实、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具体罪名及案件基本情况。
2、会见沟通:依法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,当面核实案件细节、了解涉案情况,倾听当事人陈述。
3、法律咨询: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专业、针对性的法律咨询,讲解侦查阶段诉讼权利、义务及相关法律规定。
4、取保候审申请:律师结合了解的案情及法律规定,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,对符合条件的,依法向侦查机关为其申请取保候审,变更强制措施。
5、代理申诉控告:经核实,若案件办理存在事实争议、程序瑕疵,可代理犯罪嫌疑人向相关机关提出申诉,要求纠正错误处理;若侦查人员存在违法办案、侵犯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、诉讼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,或侦查机关管辖不当等情形,可依法代为提出控告。

四、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代理业务
1、全面阅卷:经人民检察院许可,诉讼代理人可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本案全部案卷材料,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。
2、对公检法机关维权控告:发现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、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,可向同级或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、控告,由控告检察部门依法受理办理,相关办案部门配合执行。
3、对看守所维权控告:针对看守所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合法诉讼权利行使的行为,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、控告,由监所检察部门专项办理。
4、提交代理意见:结合案卷材料与案件事实,向人民检察院提交专业书面及口头代理意见。
5、申请证据调取:依法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收集、调取案件相关证据,完善案件证据链条。
6、不起诉后续救济:针对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,代为被害人行使申诉、起诉权利,流程与刑事诉讼被害人代理业务一致。

五、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业务
针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服务,核心为当事人提供无罪、罪轻、从轻处罚的辩护支撑,服务权限与审查起诉阶段代理权限适配,具体内容如下:
1、阅卷权限:经人民检察院许可,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本案全部案卷材料,核查案件事实、证据、程序合法性。
2、权利救济申诉控告:针对公、检、法机关及工作人员、看守所及工作人员阻碍合法诉讼权利的行为,依法向对应检察部门申诉、控告。
3、提交辩护意见:结合案件事实、证据及法律依据,向人民检察院提交专项辩护意见,争取不起诉、从轻处理等结果。
4、证据调取申请:依法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、调取关键证据,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5、不起诉异议救济:针对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,根据案件情况协助、代理当事人行使申诉、诉讼权利。

六、刑事案件一审辩护业务
1、管辖异议处理:接受委托后,严格审查案件管辖法院,发现管辖不当的,依法向法院提交书面异议,申请退案或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机关审理。
2、庭审阅卷补证:前往人民法院查阅、摘抄、复制全部案件材料,核查案卷完整性,发现检察机关未依法移送关键材料的,申请法院通知检察机关补充移送。
3、会见当事人:依法会见被告人,听取其陈述与辩解,核实案情及证据真实性;核查被告人是否存在超期羁押、权益受损等情况;向被告人详细讲解庭审流程、诉讼权利义务及庭审注意事项。
4、调查取证:根据案件审理需要,依法独立调查、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,为庭审辩护提供支撑。
5、出庭辩护:全程参与法庭调查、法庭辩论环节,围绕事实、证据、法律适用开展辩护,全力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。
6、判后跟进:一审判决后,依法获取判决书,会见被告人,听取其对判决的意见及上诉意愿,为其提供上诉专项法律指导与帮助。

七、刑事案件二审辩护业务
1、上诉文书起草:接受委托后,根据被告人上诉需求,协助或代为起草、整理上诉状,规范启动二审程序。
2、二审阅卷:前往二审人民法院查阅、摘抄、复制全部案卷材料,对比一审审理情况,梳理案件争议焦点、一审审理瑕疵。
3、会见沟通:会见被告人,核实案件事实、一审庭审情况及上诉核心诉求,听取当事人陈述与辩解。
4、二审调查取证:结合二审审理要点,依法调查、收集新证据、关键补强证据,推翻或修正一审不当认定。
5、二审出庭辩护:结合一审裁判瑕疵、案件事实及法律依据,向二审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,参与二审庭审,开展专项辩护,争取改判、发回重审等有利结果。

八、刑事举报法律服务
1.协助委托人收集、固定、调取涉案证据材料;
2.撰写报案材料、举报书等各类法律文书,并出具书面法律分析意见;
3.结合案件事实制定整套举报实施方案;
4.代表委托人与涉案相对方开展谈判、协商,尝试非诉化解纠纷;
5.代理委托人向公安机关、监察机关正式提起刑事报案与举报;
6.全程跟进案件受理、初查、立案进度,处理刑事举报配套法律事务。

九、死刑复核专项辩护
1.赴看守所会见死刑案件被告人,核实全案事实与证据;
2.全面阅卷梳理案件疑点,整理证据瑕疵,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;
3.依法承办法官沟通案情,当面交换辩护观点;
4.跟进复核程序,补充提交新证据与补充意见;
5.办理死刑复核阶段其他配套法律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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